李先生是某物流公司的搬运工,每天上班时间不固定,有货要搬运就由单位一部门经理电话通知,干完就收工回家。2014年7月的一个下午,李先生在从货车上往下搬东西时,不慎被一木棍砸伤脚趾部位,送到医院后,经检查,大拇趾骨折,医生施行手术加了内固定。
一个月后,李先生治愈出院,单位结清了医疗费用。李先生再找单位交涉后续赔偿的时候,遭到了拒绝。单位认为李先生与单位是雇佣关系,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的话,李先生够不上伤残等级,单位已经垫付了医疗费用,并付了养伤休息期间的工资,不应该再有其他赔偿了。
李先生找到了律师,在律师的帮助下,李先生收集了证明自己与该物流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各种证据,最终单位按照工伤九级的标准对李先生给予了赔偿。看着拿到手的十多万元的赔偿款,李先生有点难以置信。